日期:2021-03-17 來源:未知
2019年政府工作任務
(一)繼續創新和完善宏觀調控,確保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
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
普惠性減稅與結構性減稅并舉,重點降低制造業和小微企業稅收負擔。深化增值稅改革,將制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稅率降至13%,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行業現行10%的稅率降至9%,確保主要行業稅負明顯降低;保持6%一檔的稅率不變,但通過采取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加稅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繼續向推進稅率三檔并兩檔、稅制簡化方向邁進。抓好年初出臺的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政策落實。這次減稅,著眼“放水養魚”、增強發展后勁并考慮財政可持續,是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的重大舉措,是完善稅制、優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是宏觀政策支持穩增長、保就業、調結構的重大抉擇。
2019年增值稅稅率表 <嚴穎 整理>
增值稅稅率一共有4檔:13%,9%,6%,0%。
1、銷售交通運輸服務、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以及銷售或進口正列舉的農產品等貨物(易混項見附件)稅率為9%;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和進口稅率為13%;銷售無形資產(除土地使用權)為6%,出口貨物稅率為0;
2、其余的:貨物是13%,服務是6%。
序號 | 稅目 | 稅率 |
1 | 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9-12項外) | 13% |
2 | 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 13% |
3 | 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 13% |
4 | 不動產租賃服務 | 9% |
5 | 銷售不動產 | 9% |
6 | 建筑服務 | 9% |
7 | 運輸服務 | 9% |
8 | 轉讓土地使用權 | 9% |
9 | 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 9% |
10 | 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 9% |
11 | 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 9% |
12 | 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 9% |
13 | 郵政服務 | 9% |
14 | 基礎電信服務 | 9% |
15 | 增值電信服務 | 6% |
16 | 金融服務 | 6% |
17 | 現代服務 | 6% |
18 | 生活服務 | 6% |
19 | 銷售無形資產(除土地使用權外) | 6% |
20 | 出口貨物 | 0% |
21 | 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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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我國增值稅稅率分為16%、10%、6%、0%四檔。采掘、制造業多數在16%檔,10%檔主要包括交通運輸、公用事業、農林牧漁、房地產、建筑裝飾和通信業,而金融服務業則多數在6%檔,出口貨物稅率為0。
我國增值稅自改革開放后引入以來為配合經濟發展階段不斷進行改進,整個發展過程大致可以分為五個階段,前兩階段主要以稅種設計為主,增值稅的增收范圍逐漸擴大;2003年以后主要以稅制結構完善為主:前期改革以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轉換為主,2012年后改革核心轉向“營改增”,2017年后改革的主旋律變為增值稅的減檔降稅。具體而言:
引進試點階段(1979~1993):稅種設立。我國于1979年引進增值稅進行試點工作,1984年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條例(草案)》僅對12機器、機械等12類商品改征增值稅,標志著增值稅正式納入我國稅種。此后納稅范圍逐漸擴大,截至1994年4月以涵蓋原260個工業品稅目中的174個稅目。1994年國內增值稅稅收收入2308.34億元,同比增長113.4%。
初步建立階段(1994~2003):征收范圍擴大。1994年我國實施分稅制改革,以完善增值稅制度為主。本次改革使得增值稅的增收范圍擴大到全部工業生產環節和商品流通領域。1994至1999年增值稅增速緩慢下滑,2000年受國內需求增加與原油價格與國際接軌等因素影響增值稅增速上升至17.3%,直至2003年增速基本在17%左右波動。
轉型改革階段(2004~2011):向消費型過渡。由于此前實施的生產型增值稅已經具有抑制消費和投資的效應,2004年7月起開始實施增值稅轉型試點,由生產型轉向消費型。2008年國務院頒布新修訂《增值稅暫行條例》,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機器設備等進項稅額可全額抵扣,2009年增值稅同比增速降至2.7%。
全面推廣階段(2012~2016):以營改增為主要任務。因增值稅、營業稅并存導致重復征稅的現象仍存,我國開始進行“營改增”試點,2016年5月1日營改增全面鋪開,試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全部企業新增不動產也可進行增值稅抵扣。營改增的實行使增值稅在2016和2017年都達到了超30%的增速。
深化改革階段(2017至今):以減檔降稅為主。2017年開始的增值稅改革主要以減稅并檔為主,根據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改革完善增值稅制度,按照三檔并兩檔方向調整稅率水平,重點降低制造業、交通運輸等行業稅率”。
我國增值稅此前經歷過3次重要降稅/并檔。2012年后我國基本完成了增值稅的轉型改革過程,但增值稅、營業稅并存導致重復征稅現象仍然存在,因此在2016年我國開始進行營改增,總計為社會減稅9186億元,至此增值稅已實現征收行業和抵扣范圍的全覆蓋。
第一次下調/并檔:2014年起7月1日起,將6%、4%和3%的稅率統一調整為3%,2015年增值稅收入同比增速由7.1%下降為0.8%;
第二次下調/并檔:營改增后,增值稅四檔的稅率檔次和各種稅收優惠使得整體稅制還是顯得冗雜,因此,國務院常委會議決定,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率從四檔降低為三檔,取消13%的稅率,將農產品、天然氣等增值稅稅率從13%下調至11%;
第三次下調/并檔: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下調1個百分比。目前我國增值稅的三檔稅率分別為6%、10%和16%,其中,采掘、制造業多數在16%檔,10%檔主要包括交通運輸、公用事業、農林牧漁、房地產、建筑裝飾和通信業,金融服務業則多數在6%檔。